•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58110
  • 诉求时间: 2017-06-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在店里上班。提前一个月沟通好并且答应。店里到了发工资日期克半

我在红星路一个美容美发店上班。提前一个月和店里沟通离职并且同意。在次月15号发工资的日子,店里说工资克扣一般并且押金不退。一共是3500多块钱,请问这种情况能拿回工资吗…前提没有签订合约!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16 09:40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17 17: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6-19 17:2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是可以拿回工资,且诉求人已于当日在本局劳动监察机构书面投诉,若诉求人需了解讨要工资进展情况可直接向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地址:沙市区红门路51号 电话:431055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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