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56929
  • 诉求时间: 2017-05-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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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时的户口要求规定

昨日,在沙市红星路小学门前的墙壁上,看见了没有落款署名的2017新生入学通告,1、8月中旬出台政策;2、只收辖区学生(差年龄,跨区均不收;3、在本辖区落户,户口必须满两年。按照沙市区教育体育局在E线民生上对入学提问的回复,“《沙市片区2016年秋小学新生招生方案》要求,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没有涉及到户口必须满2年的问题呢?那么,请问贴在沙市红星路小学门前墙壁上这一关于新生入学时的户口规定是沙市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做出的新的规定吗?如不是,该以谁为准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17 06:07 网友【彭**】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17 17: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2017-05-18 11:41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19 15:43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5-21 14:5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一、学校招生辖区较多,担心学位容纳不下,参照大城市招生经验,优先考虑祖祖辈辈户口、住房都属我校招生辖区的学生。对于户口、住房新迁入学校辖区的学生,在学位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全部容纳。不能容纳的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到附近学校就读。

二、学校最终以沙市区教育局2017招生政策文件为准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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