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56749
  • 诉求时间: 2017-05-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我举报岑河镇桂花村5组王宏兴私建厂房从事土方华鋁严重影响居民

我是桂花村5组村民,我村5组王宏兴在自家屋后居民区私建厂房违法从事土方华鋁的生产。因为这是国家明文禁止必须淘汰的项目,污染非常严重。我们于5月3号向沙市区环保部门反映过情况,沙市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也到王宏兴家去过,也和王宏兴讲明了必须立即予以拆除的原因。

但王宏兴还是无视环保部门的警告,还在继续生产土方华鋁,这几天早上6点开始,断断续续的还在偷偷的生产。已经对我们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我们希望环保部门加大力度,坚决予以拆除。为民做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13 13:43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13 14: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环保局】
  • 2017-05-16 11:34 【沙市区 环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22 16:31 【沙市区 环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环保局
回复详情  

调查情况

5月13日、17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两次到现场调查,了解到投诉人反映的是王宏兴个体土法炼铝的环境问题。王宏兴于今年4月在自家住房后面搭建厂房,从事土法炼铝,生产过程中使用生物质颗粒加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产生的气味和噪声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个体土方化铝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必须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属“十五小”企业。监察人员向王宏兴讲明了相关情况,告知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5月17日,环保部门对王宏兴土法炼铝小作坊实施了生产设备查封,相关查封文书将在18日送达。

监察人员将处理情况对投诉人进行了反馈,信访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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