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6502
  • 诉求时间: 2017-05-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入住两年,业主用电得不到保障

江汉北路云中阁小区开发商违规交房从2015年以来一直把生活用电都没有单独立户,每到春节临近或者夏天用电高峰时就会出现跳闸断电现象导致于业主极端的不方便,业主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都无结果难道这就是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吗?业主真是苦不堪言啊?最终还是希望政府部门加大力度对开发商严管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利,还业主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07 06:52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07 15: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05-10 09: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17-05-10 12:25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23 19:08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5-31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核实,云中阁小区由荆州市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2014年3月22日正式申请用电报装,供电公司答复供电方案,公变容量不低于1036千伏安,专变容量400千伏安。同年4月4日,供用电双方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约定,在客户缴纳建设费总金额的20%后,开展前期设计;客户缴纳建设费总金额的70%后,用于物资采购及工程施工;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进行费用清算,客户缴纳剩余的建设费用并办理供用电设施资产移交手续后,供电公司正式送电。该小区建筑面积为27747.81平方米,按省物价局文件中97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应收取供电配套建设费用269.15万元。截止目前为止,开发商合计已交费用141.83万元,仍欠费127.32万元。2016年年初,供电公司发现该小区存在利用小区基建电源向居民住户私自转供电的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6年3月16日,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稽查检查所到达现场,向客户下达了违约用电通知书,并请客户签收。为了不影响小区已入住居民的正常用电,供电公司并没有当场采取断电措施,而是向开发商说明这种私自转供电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请尽快交清欠费,完成后续供配电工程,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但开发商不予理睬。现阶段,该供配电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待客户按合同约定缴纳费用后,供电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完成后续工程施工及送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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