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冯**
  • 诉求编号: 56175
  • 诉求时间: 2017-04-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保政策是否存在忽悠老百姓的嫌疑?

国家真有这样坑民的政策?

昨天去荆州社保局(江津西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得知有22个月是重复缴纳(就是其中有22个月是两地都有养老金缴费记录,上海的是单位缴纳,本市是个人缴纳)工作人员回复说:国家有政策重复缴纳的金额只能按8%退,剩下的都纳入国库了!而且还不能享受任何工资待遇,既然有这样的政策为什么就没有杜绝这种情况发生的政策和措施呢?记得当初还到社保局咨询过,为什么不说明清楚呢?老百姓挣点钱容易吗?就这样被莫名其妙的充公了,想知道是真有这样的坑民政策还是存在不作为行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26 09:24 网友【冯**】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26 10: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4-28 15:1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02 09:42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规定第三条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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