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蒋**
  • 诉求编号: 56014
  • 诉求时间: 2017-04-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对交通信号灯和加强交通管理的建议

一是交通信号指示要更科学、合理。交通信号指示应该是便于交通参与者做出判断、行动的,但现在城区部分信号灯不科学。有的没有时间指示,让人反应不及,例如江津路和太岳路交叉口,绿灯闪1秒就黄灯,有的不科学,例如塔桥路和碧波路交叉口,塔桥路由南至北直行和由北左转至碧波路的绿灯同时放行,两个方向经常在路口抢行,可以调整更科学。二是交通管理不严。对城区内三轮车摩托车抢行、逆行基本不管,视而不见,经常在红门路、江汉北路可见三轮车甚至部分小汽车占用对向车道行驶。“每日7时到21时,荆州城区东起沙市豉湖路,南至北京路,西至东环路,北至江津路的区域内和荆州古城、荆楚大道,禁止三轮车营运”这个整治完全不落实,不要总打自己的脸。路面执勤人员对不按车道行驶、加塞等基本无视,例如红门路江津路口,占对向车道加塞左转每日可见,又如荆沙大道和318国道路口等,这样的情况在城区屡见不鲜,执勤人员很辛苦,千万不要去做“稻草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21 15:26 网友【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21 17: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04-26 15:36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4-27 15:5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建议。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注册汽车有130000余辆(不含85000余辆注册摩托车)但由于荆州市市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有限,我们经过对各路口不断调研,根据实际车流量不断调整信息号灯方案,来保证道路上车辆正常运行。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强化对非机动车、三轮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

补充评价

敷衍塞责,风马牛不相及,习惯说“正确的废话”,这毛病改不了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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