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代**
  • 诉求编号: 55989
  • 诉求时间: 2017-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沙市区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怎么办?

2015年9月在红门路烈士陵园旁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保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2015年9月在监察大队投诉,提供了老板拖欠工资的欠条,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劳动合同等证据。承诺2个月内解决,但至今未解决。

像这种监察大队不作为的情况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20 21:42 网友【代**】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22 15: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4-26 11:2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4-26 11:2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经查,诉求人于2016年9月13日来我单位投诉举报,当时仅提供了工资欠条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于2016年9月19日正式立案调查,后多次联系被诉单位负责人都联系不上,在9月23日到被诉单位经营场所调查情况,但被诉单位已停产歇业。后通过多种渠道才联系到了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刘少伟,要求其支付被拖欠的员工工资,刘少伟承诺会兑现员工工资。期间我局又多次督促刘少伟,至2017年2月,刘少伟称已支付了投诉人代建军与宋玉杰被拖欠的工资,经我局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核实了其被拖欠的工资确实已经支付。综上所述,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至于诉求人反映的社会保险费接续问题,我局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请诉求人到我局来协调解决。(地址:沙市区红门路51号 电话:43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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