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5658
  • 诉求时间: 2017-04-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条件困难,却无法办理低保

石首市南岳山村村民李红光,刘和珍,都已经六十多岁了。家里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十三岁的智障儿童,整个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完全符合低保条件,村里领导却不办理低保。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情况后给农民一个公平,一个生活保障!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09 09:28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09 11: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民政局】
  • 2017-04-13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7-04-13 17:28 民政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7-04-14 09:30 【石首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石首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南岳山社区居民李红光家庭困难未纳入低保的投诉获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局工作人员与绣林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及南岳山社区干部共同入户调查。

  据调查,绣林街道办事处南岳山社区居民李红光,男,1954年6月26日出生;配偶刘和珍,女,1956年7月21日出生。两人除享受每月200多元的居民养老保险金外,另种植蔬菜贴补家用。两人育有二子,其中小儿子李大威(李小见),现年38岁,在外务工,有一子李正杰,13岁,智障,南岳山社区已于2015年为其办理低保;长子李大强(李大见),现年40岁,在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离异,有一个女儿李雨馨,7岁。“九十多岁老人”系李红光生父,已于4月11日去世。

  因长子李大强(李大见)系财政供养人员,按国家现行低保政策,李红光家庭不符合纳入低保范畴条件。

  如果公职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足450元,可以申请低保救助,按程序申报审批。

  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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