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5094
  • 诉求时间: 2017-03-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请教《关于受理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的公告》中有关政策: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必须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备案时间符合条件,但因购房属于期房,申报所需相关资料须房屋竣工后才能取得(如房屋权属证明),致目前不能满足申报条件,可否在资料齐全后(2017年3月31日之后)再申报?政策是否有效?2、经各区征收部门盖章确认的《农民工和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表》:这里征收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3、此项优惠政策若申请成功,是否影响其他优惠申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22 11:38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22 14: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03-24 10:48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就本问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咨询人进行了沟通和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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