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夏**
  • 诉求编号: 54884
  • 诉求时间: 2017-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顺驰太阳城五期物业收费问题

我是16年6月购的房。因办理按揭,近期收房的时候物业和开发商让我从16年7月,也就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物业费。请问荆州这边关于物业费收取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是应该从拿钥匙开始时缴纳物业费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15 14:02 网友【夏**】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15 15: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7-03-16 09:11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根据《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日期开始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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