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54802
- 诉求时间: 2017-03-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原民办教师下岗后的待遇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13 13:41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13 16: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7-03-17 11:31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
回复详情 | 1、经咨询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该员离开民办(代课)教师岗位后,直接在私企工作,不属于国家正式职工,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2、2009年10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文〔2009〕5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鄂教师〔2009〕11号及鄂人函〔2009〕21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监利县合格民师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1103名原被辞退的合格民师和130名退养民办教师办理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手续。该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纳入参保的对象,不能享受此待遇;截止目前,上级就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问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待有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3、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事科,电话:8027948。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
相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