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4697
  • 诉求时间: 2017-03-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沙大道草市街测速罚款

固定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应当设置在限速标志起始点后500米至解除限速标志或下一限速标志之间;

(二)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上述交通标志至测速点之间有交叉路口的,应当在交叉路口增设相应的交通标志;

(三)设置在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

(四)设置地点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公安部明确规定固定测速应设置相关标志,但荆沙大道草市测速点未见到相关标志,我的车2月28日在上述地点被拍超速,本来违章该罚,但交管部门更应规范执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10 12:56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10 15: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03-13 09:37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3-22 15:30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收到李先生反映“荆沙大道草市街测速罚款”的问题,专班民警及时与李先生电话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我们已经告诉该路段设有测速标示,且在荆州交警网上也公示过,此卡口测速的年底审验报告也给诉求人看了。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