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54330
  • 诉求时间: 2017-02-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网吧证件国家政策放开后,荆州区能办理吗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2014年联合发出通知,调整网吧行业管理政策,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并力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通知明确,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凡是符合以上设立条件的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部门领导,您好,这是我在网络上查询的资料。请问我们 荆州区 现在能否新办理 网吧的营业执照?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26 19:58 网友【秦**】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27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文广局】
  • 2017-02-28 16:16 【市直部门 文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文广局
回复详情  

根据20141116日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精神,我市已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了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也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对上网服务场所的经营活动实行先照后证管理。同时,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其距中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凡符合设立条件的,均可向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窗口提出申请。营业执照请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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