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54317
- 诉求时间: 2017-02-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7-02-26 11:57 网友【肖**】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26 16: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环保局】
- 2017-02-27 08:43 【松滋市 环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3-07 15:32 【松滋市 环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环保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肖璐投诉(剑锋窑厂)松滋市宏旺建材 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肖璐: 2017年2月26日通过E线民生投诉(剑锋窑厂)松滋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严重的信访事项,我局已受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松滋市宏旺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在南海镇剑锋村新建页岩砖制造项目, 2016年6月开始试生产,该页岩砖制造项目于2016年5月向松滋市环保局报批了环评文件,松环保审文【2016】34号,2016年12月,我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处罚款3万元。 2017年2月27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新建页岩砖制造项目进行了检查,该项目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现已建设完毕,正在进行试生产,同时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竣工验收检测,目前竣工验收报告正在编制中。 二、调查情况: 通过与您联系(13429927272),得知您反映的是整个南海镇街道灰尘大,过往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公路旁的居民影响很大,对此,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与南海镇分管环保领导唐镇长进行了联系(13797390121),希望南海镇人民政府利用道路洒水车控制扬尘污染,唐镇长表示同书记、镇长汇报后实施,确保区域内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三、处理情况: 1、责令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厂区道路洒水控制扬尘。 2、督促南海镇人民政府利用道路洒水车控制扬尘污染。 2017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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