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韩**
  • 诉求编号: 54269
  • 诉求时间: 2017-02-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卖出住宅的增值税年限计算问题

2002年从开发商购商品房、有购房发票、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2011年办理房产证、未办土地证、现更换新不动产权证。如现在卖房、1、增值税从那年开始计算、02、11、还是17年? 2 、如从房屋购买之时计算、需到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本人又需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24 12:30 网友【韩**】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24 15: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税局】
  • 2017-02-28 14:45 【市直部门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税局
回复详情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楼盘)市、上海(楼盘)市、广州(楼盘)市和深圳(楼盘)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其购买住房的时间。

购买住房的时间的确定请咨询地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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