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侯**
  • 诉求编号: 54058
  • 诉求时间: 2017-0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购房补贴时间区间问题

根据州市房产管理局和荆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有一条是“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

我是在2016年4月份与楚都御苑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符合购房文件时间规定。开发商在2016年12月交房后,并未有实测面积文件,导致我的契税不能在2017年3月31日前缴纳。我想问的是,购房补贴文件规定的申请时间范围,是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如果我的契税是在2017年3月31日后缴纳对我申请购房补贴有没有影响?谢谢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17 14:33 网友【侯**】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17 17: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02-21 10:02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申请“农民购房补贴”,仅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对纳税等时间并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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