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53666
  • 诉求时间: 2017-0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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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燃气开通费

检滋市宜化绿洲新城,交房时提出需要交天燃气开通费2300元,但购房合同中已写明了水、电、燃气入户,另外我也看到了下面这些新闻,请问此项收费用是否需要交。

天然气开通初装费不需要缴纳,国家明文规定了不允许收这个费用。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三、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05 14:40 网友【熊**】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05 15: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物价局】
  • 2017-02-07 08:10 【松滋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2-14 08:53 【松滋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2-14 17:3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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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诉求我局已受理,会尽快的为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物价局
回复详情  

2017年2月1日前,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规范商品房合同签订中的价格行为,实行"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应将已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办费用全部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您所反映的天然气开通费如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收费标准符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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