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53658
- 诉求时间: 2017-0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军人子女上学优待?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04 22:27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05 14: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2017-02-05 15:28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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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体育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按照《沙市片区2016年秋小学新生招生方案》要求,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2017年新生入学,请关注《沙市片区2017年秋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军人子女上学优待问题,请咨询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0716-4313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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