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53359
  • 诉求时间: 2017-01-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城国际五期的物业有无权力做这几件事?

1.根据《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但是物业万福圆公司在物业合同中除收取上述费用外,还要求按每平方50块收取拆墙费用,请问这费用该不该收?

2.根据《行政处罚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万福圆的物业合同中设定逾期缴纳物业费后按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请问万福圆做为一个企业,无任何行政权力,它有权力对业主收取滞纳金吗(相当于对逾期缴费的业主进行处罚)? 而且罚款还未设置任何上限。

谢谢。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15 21:25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16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物价局】
  • 2017-01-19 10:13 【荆州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23 14:34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1-23 14:37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关于陈文反映物业收费问题的回复

一、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表示已经就反映的问题与物业公司协商,形成相关共识,达成调解协议。

二、关于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相关项目和标准,应和业主委员会沟通协商,并对外公示收取。

三、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和向法院

回复单位   荆州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网友陈文您好,您所反映物业收费问题的现回复如下:一、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表示已经就反映的问题与物业公司协商,形成相关共识,达成调解协议。

二、关于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相关项目和标准,应和业主委员会沟通协商,并对外公示收取。

三、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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