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小孩必须上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现在很多学校招生政策是年满六周岁才可以上一年级。请问教育主管部门,我县对小孩一年级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如果公立小学对年龄有限制可以入读私立学校吗?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一般接收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就读一年级。我县对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进行了适当放宽,依据学位提供情况每年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我县大部分小学可以接收在11月30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但有部分学位紧张的学校只接收在8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如实验小学、南平小学等)。私立学校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对公立学校相同的管理,新生入学年龄要求与公立学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