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3090
  • 诉求时间: 2017-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通迟到一个多小时

上周本人车辆在古城东门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要扣车,叫来拖车拖走,当时以为是交警拖车。后来去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处理,告知要在旁边一个小门面交690的拖车费,才明白拖车是交警委托了拖车公司在执行。从东门到浩然物流,不足十公里,拖车费690,这到底是按什么标准执行的,不得而知。后来本人打电话咨询4S店,告知拖车费按每公里10元计算。请问一下,交警拖车费用,是否符合物价局规定,拖车公司是如何确定的,是否按社会服务进行了招投标,因为拖车公司就开在事故处理中心楼下。而且,就本人从网上所知,拖车费用应该来说是有财政拨款的,拖车收费是否合理?当天去处理,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要复印保单,指定旁边一家路边违建房里的复印店,打印两张照片6元钱,是城区一般打印店的三倍,这个收费是否合理。当天上午去处理时,某艾姓警官,年龄五十左右,上午近十点才到岗,迟到一个多小时,期间,最多的时候有九人在办公室走廊等他来办业务。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05 15:2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05 15: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公安局】
  • 2017-01-06 08:57 由【荆州区 公安局】转办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01-06 10:13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17 10:20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1-25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关于反映交通事故车辆收取拖车费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拖车公司租借我队办公地点,是为群众提供便利,避免两地往返。关于拖车公司收取的拖车费用问题,可向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诉求核实,该费用并非交警部门收取。

3.关于保单复印、收费问题,因附近就此一家复印打字门店,当事人及家属也可自行复印后交大队存档。至于收费问题,完全出于自愿。

4.关于艾警官上午十点才到岗问题,因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外出医院调查取证、查逃逸等,不可能每天坐在办公室等待当事人及家属,且艾警官处理的事故并非仅此一起,多起事故需处理,望当事人及家属耐心等待。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