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53022
  • 诉求时间: 2017-0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枫庐小城违规卖业主公摊车位、和人防工程

枫庐小城违规卖业主公摊车位、和人防工程、售楼部应该无偿告知地下停车场的人防工程和业主公摊、现在小区强行买卖车位、开无法查询发票、本小区买房的时公摊设计到地下停车位、现在无良开发商把我们业主公摊车位拿出来卖、而且小区停车费达到300元一个月、加上管理费用60元、一个月需要360元的停车费用、本荆州市停车费第一高的小区、强求要求收取360元的停车费是凭什么文件。我们想咨询枫庐小城地下车库到底哪些是业主公摊,哪些是业主具有产权或经营权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03 12:02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03 15: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规划局】
  • 2017-01-04 08:23 由【市直部门 规划局】转办给【市直部门国土局】
  • 2017-01-04 08:43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04 09:55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1-04 11:33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查询,‘枫庐小城’地下车库未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补充评价

居然没有在土地局登记、就开始在大范围卖房?就想买房没有预售证,合格证一样的道理、难到国家规定不需要土地登记就可以买卖了吗?希望有关部门迅速叫停该开发商违规操作、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做出大力处罚力度,给我们荆州市一个好的规划代表、同时让违规单位知道国家政策是不可以侵犯。希望期待你的下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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