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53000
- 诉求时间: 2017-01-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绿地小区车位咨询住建委和不动产登记部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02 16:53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03 10: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7-01-03 15:42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查询,“绿地之窗”小区地下车库未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也未到我中心提交办理车库测绘登记的申请材料。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不动产转移登记需取得首次登记后方可办理,未取得首次登记的不动产不能办理其他登记。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