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52930
  • 诉求时间: 2016-12-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参保人员丧葬费抚恤金何时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该法明确规定所有参保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全覆盖,鄂人社发2012,53号文,2013,46号文等对此作了补充规定,请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下岗买断人员非公死亡,其丧抚费通过何种渠道发放?若不能享受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盼市人社局对上述二个问题详细解答!甚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2-30 15:40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2-30 20: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1-04 09:2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10 10:3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1-10 15:0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保人员为原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下岗买断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老机保)将与新制度进行衔接,已转企、注销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职)人员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原有试点个人窗口的个人和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将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由于当前尚处于衔接准备期,待改革工作进入实际经办后,再根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此复。

补充评价

为何省内其他地区早已落实而荆州一直在“衔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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