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1926
- 诉求时间: 2016-11-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合作医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1-23 21:15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1-24 11: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11-29 14:42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1-30 17:0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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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王先生反映诉求事项,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地区居民个人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沙政发【2016】43号),2017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其他商业保险都是以自愿的原则投保,目前接到一些参保居民投诉部分地方在2017年保费征收过程中,出现了将商业保险与居民医保捆绑收费情形,就此事我们沙市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观音垱镇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并要求为维护居民医保政策的严肃性,在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时,严禁商业保险与居民医保捆绑收费,严禁将缴纳其他费用作为居民参保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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