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51680
- 诉求时间: 2016-1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保如何退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1-14 19:21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1-15 17: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11-21 11:35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我局已与2016年11月14日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打通。 为保障每位参保人员老有所养,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对参保人员退保作出如下比较严格的规定。 若干规定第三条: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告知其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定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若干规定第六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或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若干规定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最后,希望您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为了您到退休年龄后有一份固定的生活保障,建议您每年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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