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侯**
  • 诉求编号: 51660
  • 诉求时间: 2016-1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问有房产证,土地证没过户,现在如何补办土地证?

买了一处二手房,当时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没过户,土地性质为出让,已超过年限,现在怎样补办土地证,以及办理不动产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1-14 10:16 网友【侯**】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1-15 17: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国土局】
  • 2016-11-17 17:33 【公安县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1-17 17:33 【公安县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国土局
回复详情  

你所诉求事项我单位已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待缴纳出让金后,请你带上双方买卖协议、契税证明单、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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