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汪**
  • 诉求编号: 51641
  • 诉求时间: 2016-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北湖路漫城朗御小区开发商占用公共人防工程作为停车场只卖不租

你好,我作为漫城朗御小区业主之一,现投诉此小区开发商占用公共人防工程作为地下停车场一事。由于地上只有16个可租车位根本无法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地下车位作为人防工程只卖不租的强制规定激起民怨,业主数量众多,现车位严重供不应求,本身此小区房价高达5300到6700,现在又强制性要求业主买卖车位,使得业主们压力过大,车子只能随处停放。此举违背了国家规定,更是激怒了广大业主。希望得到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1-13 12:15 网友【t**】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1-14 09: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防办】
  • 2016-11-14 10:50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1-18 14:26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回复详情  

我办收到您的诉求后,11月16日与建设单位进行了联系,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双方宜多沟通、协商解决。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