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0931
  • 诉求时间: 2016-10-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上海公馆地下车位有否有规划批准或预售许可证?还是为人防工程?

1、上海公馆目前对业主发布短信通知,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售楼部明确表示没有产权证明,只能和业主签订出售合同!售价在9.98万至12.98万之间。

2、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3、请问房产局:

(1)上海公馆地下车位是否明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备案为地下车位?

(2)上海公馆地下车位初始登记所有权人是否是上海公馆开发商?

(3)上海公馆地下车位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是否可以对外出售车位?

(4)上海公馆地下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如属于人防工程。出售是否违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24 16:2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24 17: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6-10-27 14:35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0-31 09:57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1)上海公馆的“地下室车库”明确登载于其相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中。

2)上海公馆是否已办理初始登记,应咨询市国土局所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去年下半年始,市内所有房地产登记业务已全部转移到该单位办理。

3)上海公馆地下室车库部分并未列入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范围之内。而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车库部分已载入规划许可范围,且已办理了初始登记,就可以由开发企业向小区业主进行销售、赠送或出租。

4)关于是否属人防工程,需向市人防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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