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庞**
  • 诉求编号: 50705
  • 诉求时间: 2016-10-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户口迁移问题

您好!我是松滋老城人,08年武汉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出至学校,12年毕业后到福建工作,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16年7月从原单位辞职,现找得工作在武汉,但是现单位不接收户口,我户口现在还是原单位集体户口,我想问一下,我能将户口迁回原籍么?如能,需要哪些材料及相关办理流程,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18 00:20 网友【庞**】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19 10: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16-10-19 15:36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我局老城派出所民警已经通过电话线下与您沟通,您的情况是可以迁回原籍的,请您带上本人申请、现工作单位的用工合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老城派出所办理,老城派出所会提供表格并网上核查信息(迁转信息和现户籍信息)。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老城派出所户籍室:0716-689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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