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0674
  • 诉求时间: 2016-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2001年民师减员的民办教师退休问题

2001年民师减员的民办教师退休问题

本人张纯香住荆卅市江陵县滩桥镇竺桥村,从1976年8月到2001年2月在原竺桥和陈湾小学任教;合村后改为陈湾小学。

2001年秋季民师减员,为此,2001年我离职到广东惠州龙湖学校任教到2007年。其它老师减员回家买社保、还有几千元补贴。

因我不在家就没有社保及补贴。回家问了一下校方,回答说没有。

九几年交过两次社保,共计两千元。本子在家。

三年前教育组要我回家办社保、教肓单位出两万多,自己出一半、因没时间回家没办。我是在编在册的民师,证件齐全。现在只每月发300元生活费,我同期的那些同事(已办理退休,退休费用在1400元左右),请问教育局在政策上我应如何处理?

2016年10月17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17 12:33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19 16: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6-10-24 09:33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0-27 16:16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11-04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回复详情  

 

李小琴:您好!

经调查张纯香住荆卅市江陵县滩桥镇竺桥村,是2002年全国民师教改以前的下岗民师。按政策张纯香不够政府出资买养老保险的条件。所以原江陵县根据其困难给予生活照顾每年800元。滩桥镇被开发区托管后滩桥镇每月对其救助300元,全年3600元。滩桥镇类似张纯香这种人员共计12人。都是每月300元,张纯香同期的那些同事(已办理退休,退休费用在1400元左右)是2002年教改以后辞退民师符合政策,自己出资买了社保的。现在张纯香只能维持现状。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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