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49593
- 诉求时间: 2016-09-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幼儿园预交学费不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9-12 13:32 网友【秦**】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9-12 14: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教育局】
- 2016-09-14 10:46 【公安县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9-14 10:46 【公安县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9-14 19:31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秦先生: 您反映的麻豪口镇育红幼儿园于2015年6月向该园每生收取200元秋季学期预收费,且在小孩秦瑶入园4天离园后不予退费之事收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麻豪口镇中心学校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育红幼儿园向在园幼儿预收费的情况 经查,育红幼儿园向幼儿预收费用200元情况属实,此举严重违反了关于“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按月或者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的规定。县教育局对育红幼儿园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麻豪口镇中心学校立即对所辖幼儿园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幼儿秦瑶入园4天后离园未退费的情况 通过了解得知,幼儿秦瑶于2015年秋季在育红幼儿园入园4天后离园,根据“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转学或退学的,保育费、教育费按实际在园天数计算收取。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半月收取”的规定,幼儿园应向家长退费100元(该园保教费200元/月),该园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后,达成一致意见,取得家长认可,已退还该生200元。 县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大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力度,引导幼儿园自觉自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此复。 201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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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傍晚时分,育红园园长将退费交到我们手中。感谢E线民生和县教育局对此事的高度重视,此时言语难以表达我的心情,E县民生,是我们群众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