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49563
  • 诉求时间: 2016-09-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石首供电不作为 笔架山办事处至大堤路灯不亮投诉未予处理

我于9月3日在e线民生反映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大门至北门口大堤路灯不亮的问题,诉求编号为49238,但时至今日,石首电力部门未与我联系,也根本没有办理,而e线民生网站则显示已办结,办结时限为9月8日。对石首供电这种高高在上、弄虚作假、漠视民生的行为,我表示严重不满。希望e线民生跟踪督办,有必要的话提请荆州市纪委启动问责。连几盏路灯都管不好、不想修理的部门,何谈服务民生、造福百姓?供电部门必须改变自己“电老大”的心态。本次投诉再不解决,我将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专版,给石首的市领导反映。相信市主要领导过问后,有可能会解决这个小小的问题。不过,息事宁人,尽量不要将问题复杂化升格处理。给石首供电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9-11 20:48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9-12 16: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16-09-13 11:24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9-18 11:28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9-18 17:32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现场勘查,您所反映的笔架山办事处大门至北门口大堤路段仅有2盏路灯未亮(即笔架山办事处门前左右各1盏),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城市亮灯率达到98%即满足标准。石首路灯管理所每月均会对供区内的路灯进行一次检修,9月14日已对该处路灯完成检修,现已恢复正常亮灯。感谢您反映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补充评价

通过第二次投诉,石首供电已修复3盏不亮的路灯。请注意,是3盏而不是2暂。另外,城市亮灯率达到98%即满足标准的规定,也是一个相对的标准、一个部门标准。路灯不亮就要修,不然还安装那些不亮的路灯干什么?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能把部门标准拿来当做挡箭牌,为我所用。部门标准固然是98%,但为民服务应该是不折不扣,行业管理应该没有止境。这一点请荆州供电注意引导。不过,还是要感谢荆州供电,因为有你们的干预与介入,才有石首供电的马上行动。我在第一次投诉的匿名回复上,就讲到了垂直管理部门在管理双管部门(单位)上的优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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