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梅**
  • 诉求编号: 49378
  • 诉求时间: 2016-09-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中开物业管理(荆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的投诉

2016年7月30日中开物业管理(荆州)有限公司金沙阳光小区收取3栋2103业主物业管理费:1485元,中开物业管理(荆州)有限公司至今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给业主,多次索取,物业态度恶劣,还以停业主水和电相威胁,对于这样野蛮的物业公司,恳请国税和房管所帮忙协助处理,谢谢!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9-07 08:47 网友【梅**】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9-10 11: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税局】
  • 2016-09-12 17:40 【市直部门 国税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9-12 17:40 【市直部门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9-12 17:40 【市直部门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税局
回复详情   因为该公司工作人员缺乏相关财务税收知识,主观认为业主无法报销个人住房物业费,不需要向其提供发票,而未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反映业主诉求,造成该公司未及时向诉求人开具发增值税发票。现公司主动与诉求人梅先生协商,并取得对方谅解,承诺及时向其开具发票,诉求人梅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税局
回复详情  

因为该公司工作人员缺乏相关财务税收知识,主观认为业主无法报销个人住房物业费,不需要向其提供发票,而未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反映业主诉求,造成该公司未及时向诉求人开具发增值税发票。现公司主动与诉求人梅先生协商,并取得对方谅解,承诺及时向其开具发票,诉求人梅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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