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48378
  • 诉求时间: 2016-08-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我是荆州市雅泰金锐小区的居民,我们小区2013年入住时按照每平米1.2元交的物业费,从2014年开始物业公司按照每平米1.5元收费,请问相关收费管理部门,雅泰金锐小区的收费标准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没有?收费依据?希望相关部门答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8-10 20:50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8-11 11: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6-08-15 10:11 【沙市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8-16 15:0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经发局〗。
  • 2016-08-19 12:06 【开发区 经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开发区 经发局
回复详情  

经咨询市物价局,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商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约定,请你根据业主委会员和物业公司的收费合同来认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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