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48062
- 诉求时间: 2016-08-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农合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8-01 10:23 网友【何**】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8-01 17: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卫计局】
- 2016-08-01 17:2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8-02 17:18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州市合管委《关于印发<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合管委〔2015〕5号)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就诊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在江陵县内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县内医疗机构可以诊治的疾病,原则上应在本县范围内住院治疗。 因病情需要赴县外诊治的,须先在江陵县人民医院合管科(转诊电话:0716-4899029)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再住院治疗(其中三湖、六合垸管理区参合患者在当地卫生院办理)。患者出院后带齐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管理区)卫生院办理补偿:出院小结、费用一日清单和汇总清单、正规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明、转诊审批表、就诊医疗机构为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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