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7454
- 诉求时间: 2016-07-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沙岑路开发区中学学生转学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7-15 11:5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7-15 16: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6-07-19 09:14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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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回复详情 |
现就学生家长诉求答复如下: 一是学校做法合乎市教体局的要求。按照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的原则,该生不应作为择校生到十一中上初中。在近几年的中小学招生中,市局反复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政策:就近入学、同城不择校。 二是家长所陈述的不符合事实。2015年秋季学期我校确有一部分学生到十一中上初中,只有2-3个符合到城区就读的条件(房屋搬迁、父母在沙市城区工作),学校给办理了相关转学手续。还有一部分学生家长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不能违规办理转学手续。 三是该生到十一中上学是舍近求远;十一中招收该学生属于违规招生。经学校查实,该学生居住在开发区联合街办跃进村六组,到荆州开发区中学上初中只有不到3公里,又在辖区范围内。政策依据: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规定:依据“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荆州中心城区继续实行“三严禁”规定:严禁 6 周岁以下儿童入学,严禁中心城区之外的适龄儿童进入中心城区就读,严禁中心城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区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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