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陶**
- 诉求编号: 47378
- 诉求时间: 2016-07-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市低保申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7-13 13:16 网友【陶**】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7-13 17: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6-07-18 11: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6-07-18 11:55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7-21 20:35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回复详情 | 网友陶官华:你好!您反映的关于是否能够申请城市低保问题,荆州开发区社管局民政部门领导很重视,经调查回复如下: 陶官华,男,现年52岁,尿毒症患者,自谋职业,妻子王昌凤,现年51岁,每月退休收入1300元,夫妇共同育有一女,现已成家有工作。该对象2016年4月以前因患重病,属支出型贫困家庭,按当时的政策纳入“大病低保”。2016年4月,按照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以及省民政厅要求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具体意见,该家庭的人均收入已超过人均520元/月的城市低保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应予取消,并按“桥归桥、路归路”的原则,纳入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建议该对象保留医疗相关票据,累计到一定额度后,按照程序申请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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