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董**
- 诉求编号: 47048
- 诉求时间: 2016-07-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转业士官安置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7-03 15:07 网友【董**】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7-03 17: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7-07 11:46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7-08 11: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民政局〗。
- 2016-07-08 11:38 由【市直部门 民政局】转办给【沙市区民政局】
- 2016-07-12 09:05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按照国家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对于服现役满10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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