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6930
  • 诉求时间: 2016-06-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后多久应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本人于6.9日在荆监一级公路上由监利往沙市方向正常行驶,在熊河段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撞到右后轮,我车子损伤不大,对方惯性摔跤后棘突骨折,于6.24日出院,截止到目前,交警部门一直把我车扣起,从出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多次交涉让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交警一直说忙,没时间,到现在(已经20天)责任认定书一直不下,请问,正常情况多长时间交警部门应该出具责任认定书???????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6-29 08:1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6-30 18: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16-07-04 10:39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在收到您的咨询件后,我们立刻与交管大队取得了联系,对事情的详细情况进行了了解。交管大队民警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现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鉴定委托,20个工作之内出具鉴定意见,将鉴定意见在2个工作日之内送达给事故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重新鉴定。当事方均对鉴定意见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事故认定。

您的这个事故适用于一般程序,交管大队在2016年6月13日进行车辆检验鉴定委托,在2016年7月1日(委托后的第14个工作日)出具了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于当天将报告送达您方和对方当事人,接下来交管大队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时会及时和您联系。

江陵县公安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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