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6930
- 诉求时间: 2016-06-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后多久应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6-29 08:1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6-30 18: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16-07-04 10:39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在收到您的咨询件后,我们立刻与交管大队取得了联系,对事情的详细情况进行了了解。交管大队民警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现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鉴定委托,20个工作之内出具鉴定意见,将鉴定意见在2个工作日之内送达给事故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重新鉴定。当事方均对鉴定意见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事故认定。 您的这个事故适用于一般程序,交管大队在2016年6月13日进行车辆检验鉴定委托,在2016年7月1日(委托后的第14个工作日)出具了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于当天将报告送达您方和对方当事人,接下来交管大队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时会及时和您联系。 江陵县公安局 2016年7月1日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