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宋**
  • 诉求编号: 46144
  • 诉求时间: 2016-06-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心悦HAPPY FLAVOR蛋糕店拒不开发票

2016年6月3日本人在便河东路华城广场内街4号楼9号店铺心悦蛋糕店购买一个生日蛋糕,通过银行卡刷卡付款,当我找服务员索要发票,被告知现金付款才能开发票,刷银行卡不开发票,说是她们公司规定。我再追问就不理我了,之后我让服务员把餐盘叉子系在蛋糕包装绳上,结果服务员态度生硬的说“我不会”。请问这样的公司规定(刷银行卡不开发票给顾客)这样合理吗?税务,工商部门能执法管管吗?这种服务态度还能让顾客第二次进店消费吗?我反正是不会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6-03 19:03 网友【宋**】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6-06 08: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地税局】
  • 2016-06-06 09:23 【沙市区 地税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6-06 09:23 【沙市区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6-06 09:5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国税局〗。
  • 2016-06-08 11:09 【沙市区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地税局
回复详情   蛋糕店缴纳的税收属增值税,我局负责其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征收,发票由国税部门提供,请于国税部门联系。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国税局
回复详情  

心悦蛋糕店(便河店)是我局西区分局管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件后,我局立即派出两位税收管理员到该店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是该店新来的店员对税收法规的不了解,再加上态度比较生硬,从而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该店的负责人已经查明情况并开具了发票,已亲自送到了消费者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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