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田**
  • 诉求编号: 45466
  • 诉求时间: 2016-05-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这件事该如何维权

我的一位朋友在他过生日的那天下午和几位同事一起吃饭,完了之后一起唱歌。唱歌中途我的朋友有事先走了,其他几位同事还在唱歌。我的朋友到家之后才知道其中一位同事在自己唱歌的时候出问题,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公安局、维稳办等同志进行事情处理。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意外死亡(好像是脑中血管瘤破裂),我的朋友和他的另外几位同事处于人道,支付了几万块钱。公安部门已经结案。但之后死者家属以我的朋友过生日为由多次到他的单位及私人住宅对他进行殴打、辱骂、威胁等,并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此事对我的朋友的身体、精神、名誉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且不能正常工作。我的朋友的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多次与死者家属进行协调,但是不能解决。请问专家,这件事情我的朋友该如何维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5-12 07:26 网友【田**】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5-12 10: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司法局】
  • 2016-05-12 15:37 【监利县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县 司法局
回复详情  

根据诉求人所陈述的情况,我们认为,诉求人朋友的同事经医学鉴定属“脑中血管瘤破裂”死亡,如果其家属认为诉求人的朋友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以主张权利。死者家属采取过激行为是不妥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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