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44613
- 诉求时间: 2016-04-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保补缴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4-13 11:2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4-13 16: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4-14 08:57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职工养老保险断保后可以续保,请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到松滋市社保局(金松建材城旁,0716-6225958)二楼核定科办理续保手续。社保卡遗失不影响续保缴费,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基金结算中心(0716-6228661)补办社保卡。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