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段**
  • 诉求编号: 44277
  • 诉求时间: 2016-03-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知青工龄无法认定

本人于1966年6月于天门市卢市中学初中毕业后,被下放到卢市农业实验站务农,1967年底应征入伍,(以上情况有本人入伍政审资料中都有记载),退伍后招工到国营982厂,由于当时不知道知识青年下乡算工龄未引起本人重视,后来知道后厂劳资科认可了入伍政审证明,给我算了工龄。1989年初,国营982厂整体搬迁至沙市,本人也经组织分配到原活力28厂工作,2000年左右我按照政策办理了内退(下岗),遂外出务工,直到2009年我办理退休手续时,才知道自己的工龄是从1968年3月份起算。后来本人多次向荆州市人社局反应自己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答复,需要天门县知青办出具证明才能改工龄,我遂到天门市有关单位咨询,他们答复该单位早已撤销,无法解决。现在本人工资对比同情况的同事少了不少,现请市人社局予以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30 18:56 网友【段**】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31 10: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4-06 15:22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4-11 10: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经重新审查段行斌原始档案,未发现有效的下乡资料(知青办资料),因此,参加工作时间只能按照《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的批准时间1968年3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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