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4071
  • 诉求时间: 2016-03-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德馨园一期收物业管理费问题

请问物价部门,搬进小区入住和没有装修又没有入住的业主按一样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是否合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23 09:5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23 10: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6-03-23 10:55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3-31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日期开始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如有疑议,请向我局咨询。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