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4025
  • 诉求时间: 2016-03-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楚天都市佳园停车费问题

在楚天都市佳园买了房子,但是没有买车位,那么多车位不让停,要求买车位合理不合理,公共停车位不是业主共同所有吗?既然物业收了费根据物权法,这个费用也是归还给各业主的!楚天都市佳园没买车位的停车费一个月收费为460元,如果买了车位的一月为60元-这样是否合理?谢谢!按照荆州物业收费标准,地下为60元每月,地上为50元每月!这个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21 23:36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22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6-03-22 16:10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3-22 16:3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1、根据荆价房服规(2014)6号文第三条第一项“小区规划的停车场,权属开发企业的,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的规定,所以权属单位卖车位是合理的。2、物业停车服务收费的依据是荆价房服规(2014)年6号文第六条的规定。

补充评价

什么规定,他们没有与业主商量就私自定价,这个460的停车费是怎么核定的希望给个明确的说法,从去年一直反映到今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年停车费就是6000左右,试问沙市哪里有这么高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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