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3839
  • 诉求时间: 2016-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小区公共道路停车费

您好,我是居住在沙市花园的,小区内有地下停车库,地面公共区域也有一些停车位,目前,小区车较多,地下停车位收费较贵,车主都将车停在地面公共道路旁,小区物业要求业主每次进入小区停车需要交费,他们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如可以,需要哪些手续或单位的批准,收费标准应为多少,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15 20:1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16 10: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6-03-17 09:19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该小区物业管理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对于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执行荆价房服规(2014)6号文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小区外来车辆临时停车收费:外来车辆临时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小车1元/小时.辆,30分钟以内免收。停放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连续24小时(昼夜)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的规定。如果未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而将小车停在公共道路旁,应按外来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目前该小区实际收费标准为10元/天.辆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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