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4360
  • 诉求时间: 2012-02-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交警”勾结他人蓄意“群殴”外地人

2012年2月8日,被荆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十三中队吴海艳警官故意伤害的荆门人周某(化名),此时此刻,被害者还在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做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我们为他感到不平!这样的人配做人民警察吗?!

在2011年12月份,荆门人周某的货车在荆州当地发生事故,并属于次要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做出相应的赔偿之外,扣留机动车不得超过十五天,到2012年2月8日为止,该机动车已被荆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扣留了接近两个多月的时间,为周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处理交通事故,荆门人周某到2012年2月8日为止,前后已经去过三次,吴海艳警官不但不将机动车放行,这次还勾结该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为荆州本地人)恶意伤害周某!

2012年2月8日15:20,位于荆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十三中队吴海艳警官的办公室。外地人周某第三次前去荆州市处理与自身相关的一起发生在2011年12月份的交通事故,吴海艳警官与周某交涉的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不履行自身职责,利用手机向他人通风报信,随后便有四五个与此事不相关的人到达吴海艳警官的办公室,于是吴海艳警官勾结他人在办公室内威胁并殴打周某!勒索周某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赔偿之外,再多付两万元的赔偿金,否则将继续扣押周某的机动车!

有少数警员发现这件事情后前去制止,但毫无作用,恶棍继续对周某拳打脚踢,最后是荆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十三中队的队长听到周某喊“救命”才发现此事并前去制止,然后救出了当时被群殴的周某!因为当时恶棍凶残暴力,没有人敢拍下当时的情景,这件事情事绝对属实,网友们已经表明要打击违法分子,伸张正义!需要相关部门给人民群众一个说法和交代,请有关部门进行核实调查!为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5-15 04:30 通过审核2014-05-15 04:30:40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公安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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