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43466
  • 诉求时间: 2016-03-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事项

本人于2012年购买首套商品住宅(面积92平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未办理土地证与房产证。现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问可否自己前往房管局办理,如可以办理,需带哪些资料文件,需缴哪些费用,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03 11:52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03 11: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6-03-07 16:47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3-08 21:33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4、商品房移交证。(原件)

5、销售不动产发票、缴纳税费凭证、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原件)。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二、收费标准

按揭购房需要办理购买商品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主要分三块费用:一是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取的登记费、测绘费等;二是地税部门收取的契税;三是房管部门收取的维修基金。

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收取的费用具体为:

购买商品房(住宅)转移登记:登记费80元,档案费70元,测绘费:1.36元/平方米+115元。

抵押登记(住宅):登记费80元,档案费80元。

契税及维修基金费用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三、办理地点

沙市区:北湖路28号(原荆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咨询电话8278222;荆州区:荆州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区南环路郢都景苑小区),电话4126808;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豉湖路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门旁),电话8331901


补充评价

回复很详细,请问“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移交证”、“不动产测绘资料”是什么?在哪里可以拿到?我现在手上好像只有“销售合同”及“购房、契税、维修基金”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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