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43349
  • 诉求时间: 2016-02-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社会治安保险不赔偿!

我在监利县聂河村,前三年我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买了“和谐乡村湖北省社会治安农村组户保险”,有一份告知单,村干部在我家帮他们代收了2百元的治安保费,说不管被盗了什么都有赔偿,后来被盗了至今快一年半了不理我,保险公司说超市不赔偿,我应该怎样维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28 18:39 网友【彭**】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29 09: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司法局】
  • 2016-03-01 10:05 【市直部门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司法局
回复详情  

首先,请明确一点,如是购买保险,一定会有确认的“保单”,保单上面会有明确的保险范围,赔偿责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告知单”通常是要约形式的单据,上面若无规定保险条款和双方权利义务,那么它就不是一份保险合同,即非保单。请投保人引起重视。

此外,保险一般的约定期限是一年,若是没有特别约定,保险期限不会自认续保。根据问题的提出是三年前购买的保险,盗窃发生在一年半以前,即使是保险合同成立,也过了保险有效期。请多加留意事故是否在保险期内。

另外“200元的治安保费”可能不是保险费,请投保人弄清楚费用的性质。

保险公司说超市不赔偿,还有一点就是保险的条款若是约定了特别的对象,范围,那么都是拒赔的理由,请投保人务必看清楚保单中提及的保险范围,然后购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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